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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

 2015年安徽省高考加分政策

日前,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正式出台。

今年我省高考除了取消4项高考加分项目和保留4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外,还规范和完善了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取消4项加分项目

201511日起,我省高考取消4项高考加分项目,分别是: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201511日起,获得上述4项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01511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这4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规范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今年,我省继续保留“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此外,今年我省规范和完善了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项目,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分值仍为5分。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申报截止时间为525

据悉,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25日。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另须提供户口本)、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考生考试机构申报,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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