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徽文中学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徽文中学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高三年级部:
为能 认真、规范、细致地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确保每一名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都参加,做好高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的工作,请高三年级部领导及各班主任认真研读教育局文件,务必做好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上报工作。现将教育局有关文件转发如下。
徽文中学教务处
芜教基〔2014〕12号
关于做好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
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普通中学、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有关中职学校,安师大附中: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认真、规范、细致地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每一名应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都参加。
二、各学校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随机抽查、重要环节签字、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经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及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审核无误签名后,方能上报。
三、各学校要迅速行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做好各项工作,务必于3月24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同时,将《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简要说明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逾期未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校负责。
四、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基础信息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有错误更正后使用,同时需填写《基础信息变更表》(见附件)进行上报,同步变更学业水平测试基础信息。学生基础信息参考数据中遗漏的学生信息和借读生的基础信息由评价学校自行添加。各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安师大附中和芜湖市第33中学务必于3月18日前将《安徽省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信息变更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五、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学校上报内容的审核和实证材料随机抽查工作,务必在学校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学校上报数据,并及时做好异常数据复查工作。
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局联系人:
市教科所 肖玲:3836972;基教科 魏玉萍:386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