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五四”文艺演出评分标准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 内容: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背景设计1分,时间控制1分,整体感觉2分。
二、 细则:
1、 表演状态(2分):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0.5分,表情自然大方0.5分;整体状态控制较佳1分。
2、 内容取材(2分):创意新颖0.5分,自然健康0.5分,能展现中学生的精神风1分。若主题反动或者有不健康内容的则无分。
3、 表演艺术水平(2分):朗诵、相声、话剧、小品等节目,表演者吐字清晰0.5分;语言流畅0. 5分;整体水平感觉1分。
4、 背景设计(1分):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5、 时间控制(1分):整体时间要求3—15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15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6、 整体感觉(2分):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本标准仅供评委参考,请各位评委认真阅读,公正评分。
三、 节目内容基本要求:
1、 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
2、 形式活泼、主题突出、艺术性强;
3、 服装整齐、动作大方、整体效果好;
4、 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参与面广。
四、 评分标准:
1、 总分10分;
2、 基础分8.0分;
3、 主题突出、思想性强1.0分
4、 形式新颖、台风严谨大方、富有艺术感染力0.5分
5、 服装整齐美观、动作协调、整体效果好0.3分
6、 组织有序、遵守纪律、服从指挥0.2分
五、 计分评奖办法:
1、 满分10.0分,小数点后计数两位;
2、 去掉7个评委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下余5个分数的平均数为最后得分;
3、 本次汇演采取分类抽签排序,统一打分,综合评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得分高低,由评委评出。
六、 另设组织奖,由组委会综合评出。
七、 获奖节目均给予适当奖励。
校政教处、团委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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