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徽文中学关于中午静校的通知及规定

 各处室、年级部、班级:
4月22日起,我校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在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时,全校中午12:40-13:40为午休时间,午休时全校实行静校,望各班级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徽文中学政教处
2013年4月22日
附: 徽文中学关于实行午间静校制度的规定
为提高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创造优雅的校园学习环境,切实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学校将实行午休静校管理,希遵照执行。
一、静校时间为中午12:40-13:40。静校期间关闭校门、宿舍大门,禁止出入。
二、静校期间校内学生应在宿舍休息,不得互相吵闹或大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或学习。
三、静校期间尽量做到午睡。住校生不得随意离开寝室,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请示。
四、静校期间寝室里不准说话;不准洗衣服;不准走动、串门;不准私调寝室、床铺;不准听音乐;不准打牌、下棋、打球等,以保持午休的安静。
五、静校期间,谢绝学生家长入校探望自己子女,也不准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六、静校期间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走动,不得在楼梯、走廊等处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在运功场进行任何体育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所有器材没收处理。
七、行政值班领导、各年级部值班教师、值日学生干部和生活老师要加强静校期间的值班检查,全面巡视和检查全校静校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班主任要加强对午间静校制度的宣传和对自己班级学生管理。
八、生活指导老师中午要严格查房,并及时与班主任交流沟通。
九、对违反静校纪律的同学,给予必要的处理。学校每天公布午间静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公告
地址:芜湖市六郎镇芜屯路88号 热线电话:0553-2599198  0553-2599169
联系人:13965163169(袁老师)  皖ICP备202201553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22102000473号